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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9-20  |  【打印】 【关闭

  

各位研究生:

  2017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相关要求将参照《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所主页-研究生教育-培养)执行。

  一、名额分配:博士2名,硕士3名。

  二、申请办法:

  1. 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实填写并向研究生部提交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A、学术论文首页;B、科技成果获奖材料;C、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并按照《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规定》(见附件)评分。申请参评的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时计)至2017年9月28日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已申请参评的业绩不得重复使用。

  2. 只填写申请人排名第一或导师排第一、申请人排第二的业绩。

  3.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专利须提交首页及有发明人姓名的一页,同类业绩按档次最高者计算,不重复计分。所有业绩复印件需导师签名确认。

  4. 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在职生、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

  三、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17年9月28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版以及相关材料(一份)到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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