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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和暑假期间科研生产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7-25  |  【打印】 【关闭

  

所属各部门、研究室: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科研生产安全隐患排查与夏季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18]55号)要求,全力做好夏季期间研究所安全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科研生产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部门、研究室要高度重视本阶段全工作,坚决贯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事件。部门、研究室第一负责人及安全员需认真履行《广州能源研究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规定的第一负责人及安全员职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二、狠抓防火工作,坚决清剿火灾隐患 

  各部门、研究室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各部门、研究室要网格划分防火责任区,每个房间要明确安全责任人,不留死角;严禁私拉乱接用电,注意用电安全;及时清理易燃物品、化学品库存,切断火灾源头;电工班要对配电线路、水泵房、高低压电房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研究生部要对研究生宿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违章用电情况,确保学生安全;保安做好园区及楼宇内部巡视、消防监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三、加强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各部门、研究室要认真总结以往安全工作经验,认真组织好部门内部自查,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进行包括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在内的防火安全大检查; 

  2.做好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销毁管理工作,严禁私自或超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重点做好化学药品分类存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门不准私自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不准在楼梯间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4.长假期间要确保电、气、水、计算机、空调、门窗、仪器设备等在不使用时处于完全关闭状态,严禁手机充电器在不充电的情况下长时间插在插排上; 

  5.全面排查再用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电梯、吊车、钢瓶、液氮储罐等)、电气设备工况情况,确保各类科研生产设备安全可靠,要制定各类设备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业; 

  6.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相关安全责任,确保无建筑事故、无纠纷发生; 

  对于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认真整改,不留死角;有些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并采取安全措施;对无力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报告。 

  四、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教育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及防范技能,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尤其要加强电气火灾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安全以及探亲出游时的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同时做好相关教育记录;研究生部及学生导师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承担相应的安全监护职责。 

 

  党政办公室 

201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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