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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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南
(一) 基本任务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 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 党支部组织形式 说明: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即“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 2.在召开党员大会时,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下列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因健康问题不能自理或不能表达本人意愿者;(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者;(4)离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特殊原因,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者;(5)选举时,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的外出党员确实无法到会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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