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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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中科院广州能源所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广东省地热研究室,是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序列单位。广州能源所定位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利用,主要从事清洁能源工程科学领域的高技术研究,并以后续能源中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研究方向,兼顾发展节能与能源环境技术,发挥能源战略的重要支撑作用。 研究所现有在职职工4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45人,具有博士学位148人,具有硕士学位150。高级职称145人。是国家能源生物燃料研发中心、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广州天然气水合物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的依托单位,拥有价值1亿多元的科研装备,有五山和黄花岗2个园区,2个实验基地。博士生培养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硕士生培养点7个,主办《新能源进展》学术期刊。 按照我所人才工作战略规划总体部署和研究所科研发展需要,拟招聘以下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应聘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认同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的价值理念,遵守组织纪律。对有职业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同时满足职业准入要求。身体健康,除特别注明的年龄原则上不应超过45周岁。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岗位一:科技处 业务主管(项目聘用) 岗位编号:1601 1、岗位职责 (1)横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节能审计、清洁生产等资质管理; (2)科技合作协议(合同)的审核及印章管理; (3)协助管理科研平台,学会、协会及专家库; (4)科技信息统计及科技处ARP系统管理与维护; (5)处室内部日常业务管理等。 2、拟到岗时间:2017年8月前 3、任职条件 具有硕士学位;工程或管理相关专业;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写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有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管理经验者优先。 岗位二:财务处 业务主管(项目聘用) 岗位编号:1701 1、岗位职责 (1)日常财务报销审核业务;ARP网上报销系统的日常维护; (2)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决算、结题等核算及管理; (3)财务统计及其他各类对外报表; (4)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拟到岗时间:2016年12月前 3、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财务相关专业; (1)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等技能; (2)熟悉国家财经、税务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及财务、统计工作相关的数据库软件; (5)熟悉科研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及规定、掌握科研单位会计业务流程相关专业知识、熟练使用ERP或ARP系统者优先。 四、应聘说明 1、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能源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外语水平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报到时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将不予聘用。 (4)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2、有意者请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发送到giechr@ms.giec.ac.cn; 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包名称,命名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专业” 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不予接受申请。 3、人事部门协同招聘部门对应聘人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约2周)。初选合格人员参加公开竞聘面试,面试地点在广州(预计11月中下旬)。公开竞聘的具体时间、形式等具体事宜将以邮件和电话形式通知到应聘人。未通过初选的人员,将不通知面试。 4、聘后待遇 所聘人员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参照国家、科学院对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研究所规章制度执行。任职条件应符合《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所内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穗能所〔2016〕11号)规定的基本要求,如拟聘人员暂未达任职要求,按实际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510640 欢迎广大应聘者登录研究所主页了解我们的信息:http://www.giec.cas.cn/ 接收简历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0日。 逾期将不再接收简历,感谢理解和配合! 联系电话:020-87057620 E-mail: giechr@ms.giec.a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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