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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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中科院广州能源所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广东省地热研究室,是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序列单位。广州能源所定位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利用,主要从事清洁能源工程科学领域的高技术研究,并以后续能源中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研究方向,兼顾发展节能与能源环境技术,发挥能源战略的重要支撑作用。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研究助理岗位:27名 2、业务主管岗位:3名 具体详见《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政策、中科院及研究所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6日至12月8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材料包括:1、广州能源所岗位竞聘申请表(见附件2);2、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外语水平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等)。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iechr@ms.giec.ac.cn。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包名称,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提交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考试 研究助理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业务主管岗位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三家医院进行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广州能源所岗位竞聘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人事教育处 020-87057620 监督投诉电话:纪监审办公室 020-3728882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邮编:510640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201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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