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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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广州能源所)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1973年成立的“广东省地下热能研究室”,1978年3月改由中国科学院领导,同年9月正式定名为“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1998年4月原中国科学院广州人造卫星观测站并入广州能源所。2001年进入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序列。 广州能源所定位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利用,主要从事清洁能源工程科学领域的高技术研究,并以后续能源中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研究方向,兼顾发展节能与能源环境技术,发挥能源战略的重要支撑作用。 按照我所人才工作战略规划总体部署和研究所科研发展需要,拟招聘特别研究助理一批,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应聘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认同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的价值理念,遵守组织纪律。对有职业准入要求的岗位,须同时满足职业准入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应超过45周岁(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要求详见《2019年特别研究助理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应聘流程 1、应聘人根据岗位需求,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到岗位对应研究室负责人邮箱,同时抄送giechr@ms.giec.ac.cn;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包名称,命名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专业”。应聘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外语水平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报到时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将不予聘用; (4)论文、专利、专著等首页复印件。 2、人事部门协同研究室对应聘人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决定面试的,研究室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思想素养、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评议,并对申请者的工作计划进行论证,提出评价意见和是否聘用的建议。 3、面试通过者,到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 4、经人事部门审核、研究所批准通过后公示。 5、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后待遇 根据入职前和聘期科研成果,及获得的人才项目,税前年薪约33—50万元,其中包含基本年薪(24—40万元)、五险一金、租房补贴等。 聘用人员为研究所聘任的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人事、保险福利等参照国家、科学院对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及研究所规章制度执行。 可落户广州(我所职工集体户),可享受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可申报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资助2年,共给予每位入选者9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80万元为薪酬由研究所以工资形式按月发放给入选者;10万元为科研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及访问交流等支出。 聘期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中国科学院相关人才计划的申报条件,可按规定申报,聘为副高级以上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为优秀及以上,留所工作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37245033 E-mail: giechr@ms.giec.ac.cn 欢迎广大应聘者登录研究所主页了解我们的信息:http://www.giec.cas.cn/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2019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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