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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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能源所)成立于1978年,定位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利用,主要从事清洁能源工程科学领域的高技术研究,并以后续能源中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研究方向,兼顾发展节能与能源环境技术,发挥能源战略的重要支撑作用。能源所设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招收有志于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研究的博士研究人员。 根据人才工作战略规划和科研发展需要,2021年度设置了一批博士人才岗位,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学科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流体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应用化学、海洋地质、材料物理与化学、环境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三、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认同中国科学院、能源所的价值理念,遵守组织纪律。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相关研究背景,身体健康,能够全职到所工作。 ·应聘博士后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应聘特别研究助理岗位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生(入职前必须获得博士学位) 四、岗位及任职条件 1、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021年博士学位人才岗位汇总表》。 2、应聘博士后岗位的,合作导师详见:http://www.giec.cas.cn/rlzy2016/kygg2016/yjy2016/ 五、应聘流程 应聘人根据岗位需求,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到岗位对应研究室负责人邮箱,同时抄送giechr@ms.giec.ac.cn;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包名称,命名为:“应聘岗位类型+姓名+专业”,例:应聘特别研究助理+张三+化学工程。 应聘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岗位竞聘申请表(2021版)》(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外语水平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 (4)论文、专利、专著等首页复印件。 六、聘后待遇 1. 根据入职前和聘期科研成果,及获得的人才项目、引进计划,税前年薪约33—50万元,其中包含基本年薪(24—40万元)、五险一金、租房补贴等。 2.享受与研究所正式职工同等的其他福利,聘期内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参加岗位晋升评审。 3.享受租房补贴及研究所合作长租公寓协议优惠。 4.享受人才落户广州政策、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5.聘期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中国科学院相关人才计划的申报条件,可按规定申报,聘为副高级以上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期考核为优秀及以上,留所工作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方式:陈老师020-37245033、覃老师020-87057620 电子邮箱: giechr@ms.giec.ac.cn 欢迎广大应聘者登录研究所主页了解我们的信息:http://www.giec.cas.cn/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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