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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人事教育处  |  发布时间:2022-07-11  |  【打印】 【关闭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广东省地热研究室,是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序列单位。研究所定位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究与开发利用,主要从事清洁能源工程科学领域的高技术研究,并以后续能源中的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研究方向,兼顾发展节能与能源环境技术,发挥能源战略的重要支撑作用。因研究所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研究所人员聘用管理规定,经所务会研究,现开展2022年公开招聘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热爱能源科研事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及相关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022年公开招聘管理工作人员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执行国家、中国科学院、广东省政策规定以及研究所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22725-2022727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包括: 

  1.《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公开招聘应聘申请表》(附件2); 

  2.岗位要求的职称、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包含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等资料(PDF格式);  

  3.毕业证、学位证(PDF格式,包含第一学历学位到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PDF格式),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方可报考。 

  4.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A4纸上,PDF格式); 

  5.中共党员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一份(岗位条件中设置中共党员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iechr@ms.giec.ac.cn。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包名称命名为:应聘岗位+岗位编号+姓名  

  6.注意事项 

  (1)关于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本招聘公告报名截止日期。 

  (2)报名截止后,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不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即可开考。如出现初审无合格报考人员的岗位则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所提供材料须确保齐全、扫描件清晰可辨,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而被取消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日期截止后,报名材料将不可修改和补充。 

  (4)考生不得报名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PDF格式,与报名材料同时提交)。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名。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考生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考生与本所工作人员之间或考生之间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同期聘用。 

  (6)在国有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盖章证明原件。 

   (三) 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形式告知考生,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 

  2.复审。面试前,对通过笔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届时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的,不按规定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为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的组织: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4)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网站公布。 

  2.面试 

  (1)具体面试安排待定,确定后将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邮件通知考生。 

  (2)面试评委人数不少于7人,且为奇数。面试内容包括个人综合能力测试及工作岗位要求的匹配程度等。 

  (3)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三)公示:体检合格、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17:00为止。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不予递补。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人事教育处 020-37245033 

  监督投诉电话:纪监审办公室 020-3728882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 

  邮编: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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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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