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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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广州能源所”)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1973年成立的广东省地热研究室。1998年4月,原中国科学院广州人造卫星观测站并入广州能源所。2001年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之一,2017年参与筹建中科院清洁能源创新研究院和南海生态环境工程创新研究院,2021年申请组建全国重点实验室。
广州能源所定位于可再生能源、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相关战略研究等领域的应用基础与关键技术、方法研发,围绕国家战略需求提供能源咨询服务。大部分技术处于国际并行、国内领跑地位,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地位,已成为国际上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研发机构。40多年来,坚守中国科学院创新引领发展的使命,面向科学前沿、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国民经济主战场,持续输出“引领性”科研工作成果。
经过多年的研究积淀,形成了以生物质能、海洋能、太阳能、地热能、固体废弃物能、天然气水合物、节能与环保、分布式综合能源系统集成为重点方向的学科布局,是目前国内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领域研究最早、布局最全、综合实力一流的国立科研机构。
广州能源所“十四五”规划部署的重点研究方向是:
生物质高值化利用
可再生能源“+”
天然气水合物开发与利用
数字能源理论、方法和应用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器件循环利用
二氧化碳捕集驱采水合物技术
广州能源所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科教融合学院(能源科学与技术学院),设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学术型硕士学位点,能源动力、材料与化工两个专业领域工程硕士、博士学位点。
一、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4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详见: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697.htm
二、申请条件
(一)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4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相关学科和专业方向
化学工程与工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物理化学、催化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燃料电池技术、储能技术、光学、地质学、流体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四、政策保障
研究所提供一系列保障条件:
1.聘为事业编工作人员,研究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2.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包括国家100-300万,中科院100-300万,研究所200-400万);在现有研究室成熟运行的基础上,提供科学研究必须的实验及办公条件,支持组建人才创新课题组,协助招聘博士后、研究助理等工作助手,保障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3.给予硕士生导师资格和博士生导师优先推荐资格,保障研究生招生名额。
4.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实行高层次人才协议年薪,根据业绩享受绩效奖励及成果转化收益,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享受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等福利,单位内部设有食堂、健身房、各类体育协会,提供健康生活条件。
5.协助落实国家、中科院、地方政府给予的人才补贴;提供安家补贴及过渡性人才公寓(三年内免租金租住);协助办理落户广州单位集体户、购车优惠、子女入读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
对于特别拔尖、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紧缺急需的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经学术评估,申请人也可作为独立课题组负责人自行组建学术团队。
五、申报说明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先与我所研究室或人事部门联系,协商确定开展工作方向(各研究室简介及负责人联系方式可查阅:http://www.giec.cas.cn/rlzy2016/yjszr2016/),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
2.请于2024年2月1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项目申请信息系统链接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研究所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承诺后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4月15日。
六、联系与咨询
联系人:覃老师、余老师
电邮:qinxx@ms.giec.ac.cn;yuyl75@ms.giec.ac.cn
电话:86-20-87057620;86-20-8705722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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