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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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下简称“广州能源所”)成立于1978年,始终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作为主责主业,在可再生能源系统集成、新能源开发与综合利用、能源战略与低碳发展等领域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经过多年的研究积淀,形成了以生物质能、海洋能、太阳能、地热能、固体废弃物能、天然气水合物、节能与环保、分布式综合能源系统集成为重点方向的学科布局,是目前国内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领域研究最早、布局最全、综合实力一流的国立科研机构。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科教融合学院(即能源科学与技术学院),设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点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学术型硕士学位点,能源动力、材料与化工两个专业领域工程硕士、博士学位点。近五年来,主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36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25项、院先导A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6项、自然资源部项目/课题3项。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19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8项。 “十四五”期间,广州能源所将聚焦生物质高值化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水合物开发与利用等三大主攻方向,面向未来布局数字能源理论方法和应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器件循环利用、二氧化碳捕集驱采水合物技术等三个新兴前沿方向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现根据研究所科研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科技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认同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的价值理念,遵守组织纪律。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 具有博士学位,引进时正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相关研究背景,身体健康,能够全职到所工作。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应聘条件请见《中国科学院能源研究所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岗位待遇 1.纳入事业编制岗位管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包括事业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年度健康体检、带薪年假、接收户口档案、协助子女入学等,具体面议;可享受科研绩效奖励及成果转化奖励。 2.国家级科研平台、优质的技术支撑平台和工作条件等,可为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的科研事业环境。 3.享受人才落户广州政策、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4.对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中国科学院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条件的,研究所将积极推荐申报相关人才计划,并协助申请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福利待遇。获批国家或地方政府、中国科学院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者,按规定获得国家或地方政府、中国科学院提供的经费支持,享受国家或地方政府给予的出入境、税收、子女就学等福利待遇,并同时享受研究所的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组建创新团队等匹配支持。 五、应聘材料 1.《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高层次人才推荐(自荐)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代表成果、主持项目、获得奖励相应证明等材料 3.3位所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4.国内外任职证明 5.申请各类人才项目的还需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供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视申请人条件和初步面试情况另行通知 六、联系与咨询 1.咨询研究方向、工作内容: 联系人详见附件《中国科学院能源研究所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 2.咨询招聘程序、人才政策,投递应聘材料: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覃老师 020-87057620 qinxx@ms.giec.ac.cn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邮政编码:510640 欢迎广大应聘者登录研究所主页了解我们的信息:http://www.giec.cas.cn/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热忱欢迎全球优秀人才加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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