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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2-15  |  【打印】 【关闭

  
所属各团队:

     近日,广东省科技厅发布《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原通知详见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86973414252-4911775702672262895.html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2014年启动,截至目前,日本相关机构共接收中国青少年4500余人赴日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作为中日科技创新合作重要内容之一,该计划有效推动了中日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增进了中日科技界之间的沟通与理解。经我司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协商,现共同启动2017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日本与亚洲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樱花科技计划)由日本科技振兴机构全额资助,邀请亚洲各国及地区青少年短期访问日本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并与日本青少年、科学家、研究人员等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作为樱花科技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面向中国大陆地区招募优秀高中生、大学生、青年科研人员等赴日交流,原则上要求首次赴日、年龄40周岁以下(领队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方式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由拟开展交流的中日双方基层单位就项目内容、人数、时间等先行沟通,达成一致后,各自向中日两国主管部门申报,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具体过程管理由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负责。

  中方申请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报项目组织(推荐)部门,请各组织(推荐)部门审核汇总并出具推荐公函。后由申请单位将推荐公函及申请表纸质版原件报送至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并将扫描版提交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www.sino-jp.com),具体方法请登录系统查看。项目组织(推荐)部门为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三、申报时间

  2017年度中方项目申报分为四批次,具体为 201726日至36日;41日至428日;71日至731日;109日至119,请各申请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申报,并及时将纸质版材料寄送至中日技术合作事务中心(以邮戳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项目执行

所申报项目经科技部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共同审核后,由中日双方管理部门分别向双方申请单位通报各批次项目立项结果,中方申请单位请关注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通知通告栏。项目立项后,请中方申请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注意遵守国家外事纪律,项目执行完毕后及时将总结报告上传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否则将被取消项目申请资格。

请有意申报人员及时联系科技处,按照要求报送材料。

联系人:吴烽云

电话:87059561

邮箱:wufy@ms.giec.ac.cn

 

科技处

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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