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2-15 | 【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以下简称“河南中心”)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河南企、事业单位已与广州能源所签订合作协议并在河南区域内落地实施;
2、项目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技术成熟度高,中试完成并进入产业化阶段,实施后对相关产业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3、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完成后有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项目未获得省级财政经费支持;
5、申报单位为独立法人机构,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且符合《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所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6、申报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
请符合申报要求,并有意向申报的研究室积极申报,并于2月28日前将附件1发送至技术转移与合作处初审。待资格审核通过后,于3月15日前提交附件2和附件3。
联系人:汪丛伟,wangcw@ms.giec.ac.cn, 87057632
附件:
通知网址:http://www.hzcas.com/newsInfo.php?id=290
技术转移与合作处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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