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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1-08  |  【打印】 【关闭

  

所属各部门:

  节假日是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科研生产安全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节假日期间研究所安全工作,保障实验、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全所职工、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研究所安全稳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谁的地段谁负责,谁的房间谁负责,谁管理使用的设备、设施、气体、物品、危险化学品等谁负责,逐级落实安全目标和责任。

  二、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各部门要在节假日前组织本部门的相关人员对所属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自检,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通知党政办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检查的重点为:

  1.用气安全,检查气体阀门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或有安全措施,检查所用的各类气体管线系统是否密闭和规范,实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相关报警设施是否正常。节假日期间各类气源的总阀务必关闭,并对实验室内外长期不用或超期气瓶及时退库;

  2.用电安全,检查所有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除工作需要使用的电器设备外,不得使用任何与科研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特殊情况下必须经电工班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春节期间需要带电运行的设备务必书面通知办公室。

  3.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各部门及时检查和清理实验室内的各类危险化学品,严格控制实验室内易燃易爆试剂的存储量,及时处置各类废弃危险化学品;

  4.消防安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清理实验室和走廊的所有杂物,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严格控制所区范围内使用明火,及时清理易燃可燃物品,保证实验室内外消防通道畅通。

  5.实验室在用的各类射线装置应妥善保管安全和有效防护。

  三、各部门要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安全科研生产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假期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的开关等应处于关闭状态。 

  四、各部门要在放假前,集中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尤其是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教育。要求职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本部门和职工家庭的安全防范工作。外出时不要忘记锁好门窗,关好水电、煤气开关;不要忘记交通安全,确保个人、家庭和单位安全。

  五、春节放假期间人员临时加班,若从事科研活动运行设备,必须安排人员值守。并落实假期本部门安全联系人,将安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在1月31日前报党政办。

 

  广州能源所党政办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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