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科院2018年度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7-17 | 【打印】 【关闭】
相关研究室:
院条财局已发《中国科学院条件与保障局关于组织我院2018年度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相关通知如下:
1、研究室使用财政资金(含自筹资金)购置价格达到或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需填写《中央级大学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报书》。其中使用修缮购置项目经费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已在项目申报评审过程中完成联合评议工作,不需要重复申报。
2、中央级大学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报告(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八份,于8月8日前报到资产处蔡炽柳处。
资产处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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