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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2-25  |  【打印】 【关闭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6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材料提交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确定120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60名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请于315日前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3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提交至人事教育处。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InfoCate_Show.aspx?INFOCATEGORYID=website003004

(四)获选结果公布

第一轮获选结果拟于5月公布,最终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五)需要注意的事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同期发布,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同期组织初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六)联系方式

人事教育处,覃欣欣,020-87057620qinxx@ms.giec.ac.cn

 

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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