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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关于评选2018年度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4-11  |  【打印】 【关闭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 100 周年暨五四运动 100 周年。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生动力,所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面向全所团员开展2018年度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员” “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员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54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争当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员要做到四带头。具体为: 

  1.带头坚定信念。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带头刻苦学习。牢固掌握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 

  3.带头争创佳绩。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带头弘扬新风。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二)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干部 

  争当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干部要做到以下五点: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 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 

  3. 热爱团的岗位,工作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 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心系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5.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二、申报名额 

  所团委参照各支部上报的团员、团干部数量,结合实际情况分配名额。 

  三、评选办法 

  1. 初评。各支部积极申报,根据各类奖项的条件和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按分配名额向所团委择优推报。 

  2. 复评。所团委对各支部推荐的人选进行复评,确定获奖名单。 

  3. 表彰奖励。由所团委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等。 

  四、有关要求 

  1. 加强领导,推动工作。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不断加强本单位团组织建设,活跃共青团工作,营造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良好氛围。 

  2. 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单支部要严格按照推荐申报的程序选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严肃评选工作纪律,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 报送方式。各支部须在415日前将申报人各类信息汇总上报所团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所团委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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