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关于评选2018年度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4-11 | 【打印】 【关闭】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 100 周年暨 “五四” 运动 100 周年。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团员青年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持久内生动力,所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面向全所团员开展2018年度“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员” “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员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争当“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员”要做到“四带头”。具体为:
1.带头坚定信念。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带头刻苦学习。牢固掌握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高。
3.带头争创佳绩。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带头弘扬新风。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二)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干部
争当“广州能源研究所优秀共青团干部”要做到以下五点: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 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
3. 热爱团的岗位,工作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 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心系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5.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二、申报名额
所团委参照各支部上报的团员、团干部数量,结合实际情况分配名额。
三、评选办法
1. 初评。各支部积极申报,根据各类奖项的条件和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评,按分配名额向所团委择优推报。
2. 复评。所团委对各支部推荐的人选进行复评,确定获奖名单。
3. 表彰奖励。由所团委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等。
四、有关要求
1. 加强领导,推动工作。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不断加强本单位团组织建设,活跃共青团工作,营造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良好氛围。
2. 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单支部要严格按照推荐申报的程序选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严肃评选工作纪律,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 报送方式。各支部须在4月15日前将申报人各类信息汇总上报所团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所团委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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