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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藤奖励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4-23  |  【打印】 【关闭

  

所属各部门: 

  2018-2019年度的“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藤奖励金”评选活动现已开始,希望各部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及年轻科研、支撑、管理人员参加评选。 

  一、候选人员资格 

  1.“工藤奖学金”推荐人选范围为本所所有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联合培养的硕士生、博士生及2019年春季毕业生,不含2018级硕士生和延期毕业的博士生)。 

  2.“工藤青年奖”推荐人选范围为我所35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下的截止至201941日入所满一年的年轻科研、支撑、管理人员。 

  二、奖项设置 

  工藤青年奖:(按符合条件的15%测算)一等奖1 ;二等奖2 ;三等奖10名。    

  工藤奖学金:(按符合条件的15%测算)一等奖2 ;二等奖4 ;三等奖24名。      

  三、推荐及评选程序  

  1. 各候选人填写《2018-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藤奖励金推荐表》(附件),交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按照模板(附件)打分。 

  2. 将推荐表及打分表交人事教育处邹文秀老师。 

  3. 人事教育处审核候选人材料,根据《广州能源研究所研究生、青年职工综合测评细则》(附件)对候选人打分,在所内将候选人简况进行公示。 

  4. 提交给我所“研究生奖学金及各类优秀学生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5. 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仪式。 

  四、评选原则 

  1. 按照《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藤基金会章程及管理条例》,每位候选人限报一个奖项。 

  2. 请各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各等级奖的候选人,按本部门符合条件人数(包括研究生和在职职工)最高30%的比例推荐。请详细填写表中各项以及从201841日到2019331日间突出的表现与业绩,获得上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业绩从201891日到2019331日。请于427日前将填好的表格交回人事教育处邹老师,过期不再受理。 

  3. 请候选人同时上交科技成果列表和发表文章首页、接收函、专利授权书和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作为评选附件。接收函须实验室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以上科技成果证明候选人须排名前二方为有效,且前一年已经申请统计过的科技成果今年不再计算作为有效证明,如:前一年评奖时使用收录的论文不得作为今年的科技成果再次使用。 

  特别提醒:所有业绩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附件: 2019工藤奖评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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