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2020-2021年度)
文章来源:重点实验室 | 发布时间:2019-11-13 | 【打印】 【关闭】
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是以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为依托单位,向所内外开放的科研实验平台。面向国家和广东省能源发展战略需求,根据依托单位研究基础和优势,实验室的发展目标为:开展可再生能源特别是生物质能利用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致力于解决制约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天然气水合物前沿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为我国南海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理论和实验依据;不断发展和完善与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研究相关的学科体系建设,为后续能源利用研究提供理论指导。建设成为广东省具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特色的科学技术创新基地、高技术辐射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实验室包括4个研究方向,分别是:生物质能研究、天然气水合物研究、非碳可再生能源研究、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集成优化,下设14个课题组及分析测试中心。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围绕实验室的重点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设置课题,支持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以外人员从事高水平的基础性、前沿性、启动性研究,以及与本实验室重大在研项目共同资助的重要研究课题。
现发布2020-2021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一、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人资格 国内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研究人员、已获得博士学位研究人员
二、开放基金课题具体资助方向
1. 生物质能源方向
生物质原料的高值化(能源、材料、化学品)转化过程及机理研究
2. 非碳可再生能源方向
光热、光电转化材料基础研究 波浪能转换技术及流体力学分析 地热资源开发基础研究
3. 系统集成优化方向 资源综合利用基础研究 基于可再生能源的工业、建筑节能技术研究 基于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微网控制策略研究 锂离子电池材料、管理及安全性相关基础研究
4. 天然气水合物研究方向
天然气水合物成藏演化动力学过程实验模拟与数值模拟
天然气水合物开采与衍生应用技术
天然气水合物储存、输运和抑制研究
三、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和管理
1、申请人根据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资助方向填写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本实验室提出申请。
2、重点实验室对基金课题申请书进行初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资助: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者不具备课题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条件的;研究内容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或与同类研究重复的;明显缺乏立项依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表述不清,无法进行初审的;申请经费过多,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无能力支持的;申请者对已资助课题不执行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的。
3、通过初审的课题将由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由学委会审核通过,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
4、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课题负责人应于2020年12月份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基金课题年度进展报告》;课题研究期满,须在项目结题后3个月内报送《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及有关的软硬件资料。
5、开放基金的支持力度为每个课题2-3万元。 6、成果要求:基金获得者即成为本室客座研究人员,开放基金课题取得的成果为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和客座科研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共享,以本实验室为主资助的课题的原始成果由重点实验室归档。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排第一位,基金获得者所在单位排第二位。
样本:
××××××××××××××××××××(论文标题)
××× (作者)
(1, 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广州 510640;2,XXXXXX(作者单位))
(1,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Guangzhou 510640, China; 2,XXXXXX)
同时,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课题号)资助”(英文为“Supported by Guang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No.XXXXXXX)”)。
四、申报受理时间与要求 2020-2021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3日,提交电子版申请书(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统一命名: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pdf版签字盖章页需替换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纸质版申请书在项目确定立项后提交计划任务书时一并提交,一式一份,与电子版申请书一致,签字盖章页须为原件。
注明:以广州能源研究所为依托单位的“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分别发出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申请者届时不能重复申请。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法 联系人:马玲玲 电话:020-37029825E-mail:llma@ms.giec.ac.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2号,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生物质楼811房间
邮编:510640
附件一: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二: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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