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中国科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培养、学籍与学位管理 > 培养
培养、学籍与学位管理
培养

关于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4-14  |  【打印】 【关闭

  各位导师及同学们: 

  根据《广州能源所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广州能源所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详情请浏览所网研究生教育专栏)的要求,研究生进入研究课题一年及以上,须进行中期论文报告及评审。我所将以研究中心或实验室为单位在529日前对在读二年级研究生论文中期进行检查,检查通过者及时将中期报告及中期考核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部后获得1学分。评审小组由导师及同行专家(副研究员以上职称)35人组成,其中硕士中期考核至少有1名所外同行专家,博士中期考核至少有2名所外同行专家。论文中期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按附件中要求进行。请各位导师和同学配合。此项中期检查将作为研究生相对标准考核和导师完成指导工作的考核,请大家认真对待。 

  具体流程见下表。 

    

  注意事项: 

  1、中期考核须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中填报和打印。即在国科大首页(www.ucas.ac.cn)点击“教工”或“学生”进入【校园服务网】页面,选择“信息门户”登录成功后,点击【培养管理】子系统访问;也可以直接进入http://sep.ucas.ac.cn,登录成功后,点击【培养管理】子系统访问。每个系统右下角(或左上角)都有一个蓝色框格,点击可以切换至其他系统。 

  2、学生初始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导师初始用户名为邮箱、密码为身份证号。答辩秘书默认为实验室辅导员,初始用户为邮箱、密码为身份证号。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备案号:粤ICP备11089167号-2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电话:020-87057639(办公室) 87057637(科技处)
传真:020-87057677 E-mail:web@ms.gie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