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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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实施研究生、青年职工综合测评是全面、正确评价学生,鼓励先进,促进后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之一。综合测评成绩是评选先进个人、评定各项奖励金的重要依据。评议小组的工作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导师的指导和全所职工、研究生的监督。综合测评成绩仅作为评委会投票的参考依据之一。 一、综合测评总积分综合测评的总积分(S)由德育成绩积分(Di)、智育成绩积分(Zi)和课外活动积分(Ki)三个方面组成,其中:德育成绩积分占30%,智育成绩积分占50%,课外活动积分占20%。 综合测评总积分S按以下公式计算: S=0.3Di+0. 5Zi+0.2Ki 二、德育成绩积分德育成绩积分(Di)由学年品德评定积分(Di1)、年度品德加分(Di2)和年度品德扣分(Di3)三个方面组成。即Di= Di1+ Di2+ Di3 (一)学年品德评定积分 学年品德操行基本评定积分满分为40分。由评议小组评议,测评内容见《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青年职工品德操行基本内容评分表》。 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青年职工品德操行基本内容评分表(总分40分)
(二)年度品德加分 1、荣誉加分:此项加分对象为全体同学 1.个人项
注:会议考勤按党政办记录为准 三、智育成绩积分: 智育成绩积分(Zi)由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加分(Zi1)、发表论文加分(Zi2)和申请专利加分(Zi3)三个方面组成。即Zi=Zi1+Zi2+Zi3。 (一)参加各项科技活动(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中科院院长奖评选)加分 1、个人项目
2.集体项目
注:若无主要成员、其它成员之分,统一按其他成员加分。 3.参加学术研讨会,国际学术会议作报告一次加2分,国内学术会议作报告一次加1分。 (二)发表论文按以下标准加分Zi2
注:1、第一作者为导师或副导师(必须在招生时就明确认定)的均按学生第一作者计。 2、加分按发表或接收计算。 3、一篇文章中出现共同第一作者的,只认可排名第一位的为第一作者。 4、会议论文不计分。 (三)申请专利按以下标准加分Zi3
注:第一作者为导师或副导师(必须在招生时就明确认定)的均按学生第一作者计。 (四)参与合作撰写著作(有标准书号)的部分章节,相当于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一篇,计5分。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以获得登记证书为准,参照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标准计分。 四、课外活动积分 课外活动积分(Ki)由参加文体活动加分(Ki1)和组织文体活动加分(Ki2)两个方面组成。即Ki= Ki1+Ki2。 (一)参加文体活动加分 1.个人项目:
2.集体项目:
注:没有主要成员或其他成员之分的,按其他成员标准加分。 (二)组织文体活动加分,2分/次。 学术活动指:参加国际、国内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并作报告或提交论文。 文体活动指:由组织人教处联合评议小组确定可以加分的活动名称。 五、本综合测评细则适应于广州能源所各奖学金评定,以上各顶没有列举而确需要加分的,由所组织人教处与评议小组商定。 六、本细则解释权属广州能源所组织人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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