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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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穗能所[2014] 4号 为保证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学研究成果和论文质量等几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现 学位论文答辩者应努力做到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具有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品德。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专人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二、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1. 课程学习 (1)硕士生课程学习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完成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修满35学分(其中课程学习3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2)博士生课程学习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由公共必修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部分组成。博士学位的具体课程及要求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 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完成二门公共必修课(第一外国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考试范围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必须由三位研究员(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考试成绩由考试委员会主席签字生效。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必须完成不低于三十七学分的课程学习,其中学位课二十五学分,公开招考博士生必须完成不低于七学分的课程学习,并完成必修环节五个学分,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2. 必修环节 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以考查为主,可计入相应学分,必修环节总学分数不少于5学分。 三、科学研究成果 1.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本学科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探索性基础研究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1)至少要在国际检索(SCI或EI)刊物收录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本专业其他较高学术水平的刊物(中文核心期刊或所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两篇学术论文,其中一篇发表在国际检索(SCI或EI)刊物收录的期刊上,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可,已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 (3)若没有达到(1)等级要求和(2)等级要求,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检索(SCI或EI)刊物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和申报一项中国发明专利并获正式公开号(附专利文本及正式公开文件),论文答辩者为该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必须是导师之后的第一发明人),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可,已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可以申请博士学位答辩。 2.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掌握本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现代实验方法和技术,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独立从事方向明确的应用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导师的指导下,学位论文研究取得完整性或阶段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1)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至少应在国际检索(SCI或EI)刊物收录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 (2) 发表刊物没有达到(1)等级要求的,在本专业其他较高学术水平的刊物(国内核心期刊或所学位委员会认定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一篇学术论文(不包括综述),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可,已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答辩。 (3)若没有达到(1)等级要求和(2)等级要求,其应用研究与开发成果已申报两项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并获正式授权(附专利文本及正式授权文件),论文答辩者为该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必须是导师之后的第一发明人),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可,已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答辩。 3.如科研成果重大,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1)(2)要求发表学术论文的,可以向所学位委员会提交申请,但必须附加经所内外专家组论证其重要性的书面报告。 4.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是所发表论文(或取得学术成果)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如出现共同第一作者的情况,只认可本单位排名第一位的为第一作者。 5.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除署“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外,还应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四、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见《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五、本规定解释权属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4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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