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声明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2-10 | 【打印】 【关闭】
近期,社会上某些单位或者个人擅自使用或冒用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的名称、标识、科技成果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中部分内容涉嫌误导、欺骗行为,不仅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而且严重侵犯了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的名称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对此,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作出郑重声明:
一、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是中国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享有“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中科院广州能源所”“广州能源所”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以及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标识的所有权。
二、未经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书面授权和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的名称、标识进行具有商业目的广告宣传、技术合作等活动。
请刊登或者播出擅自使用我所名称或者标识的侵权广告或其他侵权信息的媒体,以及提供前述侵权广告或其他侵权信息、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擅自使用我所名称或者标识进行宣传、推销产品或服务项目的单位及个人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我所将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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