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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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001年作为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基地型研究所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是我国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综合研究与开发的国立研究机构。建立了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广州天然气水合物研究中心的主要挂靠单位。 我所拥有一批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学术造诣深、国际国内影响较大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在研项目200余项。目前,我所拥有热能工程为中科院重点学科,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环境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和海洋地质三个学术型硕士点,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动力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和材料工程。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生物质能、天然气水合物、太阳能、海洋能、固体废弃能、地热能、先进能源系统、先进燃烧和能源战略等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 现有硕士导师35名,博士生导师33名。 本所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第一年在中国科技大学进行学位课程学习,主要完成基础课程的学习;第二年起回广州能源所学习,完成实验及学位论文。 学生在学期间,除享受研究生奖助体系外,还享受研究生助理岗位奖酬金及各类奖学金。本所为研究生创造了潜心读书及科研的学术气氛,由研究生会、研究生党团支部定期组织学术报告会,开展社会实践,培养全面素质。 2016年我所拟计划招收硕士生40余名,其中包括若干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推免生人数30%左右。全部研究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统一培养,且享有同等奖助学金等待遇。报名时间与要求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样,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与普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样,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开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我所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接收工作将于2015年9月进行。能获取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考核。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一、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二、在面试前向我所提交学校开具的免试资格证明;三、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研究所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16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88)。本招生单位不具有报名点资格,故网上报名不能选中本招生单位作为报名点。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提示: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80001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149广州能源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时间:2015年11月12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88)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选择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当地报考点规定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与本所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或院系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6) 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本所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研究所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重点提示: (一)网上报名须在备注栏填写意向报考导师或实验室名称,以便复试分组。 (二) 网上报名结束后,要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登陆密码,并注意保密。 (三) 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将以下材料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EMS或者顺丰快递)寄至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生物质大楼803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邮编:510640 收件人:张韵 联系电话:020-87057626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完成后立即打印); 2、应届生需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往届生的成绩单需交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公章。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应届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考试时间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广州能源研究所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5.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研究所招生部门负责通知。 五、复试 1. 复试一般由报考的研究所组织,在报考的研究所所在地进行。 2.研究所依照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研究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研究所在复试前通过研究所网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4. 研究所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 6.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加试科目至少为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研究所或院系通知考生。研究所或院系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8.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9. 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2)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党组织公章并密封); (3)各种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6)在职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我所将结合具体科研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各研究所或院系按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硕士考生,不能被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生(非硕博连读生)。 中国科学院大学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八、调剂 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具体调剂政策按教育部在调剂阶段出台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十、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6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3.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同时,中国科学院大学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 十一、硕博连读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研究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研究所制定。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厅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直博生 2016年我所具有的博士培养点均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三、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作为面向应用研究的科研机构,广州能源所以培养高素质科研人才为宗旨,近年来,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去向多为国家大型企业,颇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也有在国内国际知名学府继续深造。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五、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及上级主管单位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含相关时间节点),以国家及上级主管单位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登陆我所网站或与我所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5.为及时让考生在第一时间获取招生信息,我们将通过网页、邮件和电话与考生进行及时沟通、传递信息(公布工作程序、接收免试生名额、考试成绩、复试线、录取名单等)。请考生务必经常浏览我所网页http://www.giec.ac.cn 并保持电话畅通。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以免延误考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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