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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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直博生)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条 我所接收推荐免试生一定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条 凡在高等院校可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在其所在学校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原则上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第三条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报名后,应直接向所申请的研究所提交如下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推免申请系统”报表的途径打印。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生证复印件。 7.《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8. 《中科院广州能源所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 (二)自愿提供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程序如下: (一)联系接收单位 在预计自己能在所就读的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我所网页等途径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确定自己感兴趣的老师,并主动同我所招生部门或导师联系推免接收事宜。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报名后,应直接向我所提交以上材料。并在10月11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送或寄到我所研究生部。 收 件 人:邹文秀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生物质大楼803 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057626 (二)初审 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我所将通知其到广州能源所参加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初定: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和体检 1.考核之前我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将确认考生身份,并审核申请人的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查验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原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以及其他资料。请前来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带齐各项证件材料。 2.研究所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3.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由研究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通知考生。 4.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相关实验操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可同时进行。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6.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7.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8.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研究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体检标准。 (四)录取 1.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全国网报规定的时间内(2015年10月25日前),与接收的研究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3.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4.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相关全国统一考试。 第六条 对提出申请但未被接收的考生,我所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第七条 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请所有申请者严格按照该通知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推荐免试生申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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