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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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复试是在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中录取前的复试操作规程,确保研究生的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定》(校发招字[2013]125号)文件精神,我所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2、根据国家分数线,结合单位招收计划,确定我所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3、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各导师组具体实施。各专业由5位以上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本组考生的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 总招生36人(学术型22人,专业学位14人),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已招收推荐免试生4人(直博生1人,学术型3人)。 三、复试的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科研综合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检查等方面的考查。 1、科研综合能力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述的逻辑性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以及相关的试验、计算机操作(针对某些专业)等动手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考生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应作为复试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情况选考一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不得于初试科目相同,时间为2小时,由研究生部组织。专业面试,由导师复试小组组织。 2、综合素质能力复试包括英语复试和综合素质考察。英语复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英语笔译主要考查考生英语翻译水平。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日常英语会话水平,可适当加入少量专业英语。综合素质考察主要是考查考生的悟性、个性、心理健康、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及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科研道德、遵纪守法及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体检。主要是了解考生的健康状况,以及体质、体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进行。 四、复试工作程序 1.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 2.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并成立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章,确保复试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按研究方向组成若干导师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秘书一名),确定复试日期,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3.按规定日期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报考专业进行复试。 4.面试过程要做好记录,导师复试小组给出评语及成绩,由组长签字确认。 5.所招生领导小组对体检结果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将结果通知到各位考生。 五、录取原则 1.身体素质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根据我所实际要求。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先后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1、同等学力考生除按一般统考生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由研究生部与相关导师根据招生方向和考生背景确定,不同于统考科目,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确定。加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达到国家分数线而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未能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尽早联系调剂单位,我所研究生部将按照调剂接收单位的来函协助调剂,没有调剂接收函的考生将视作放弃调剂。我所不负责联系调剂事宜。 3、广州能源所投诉和监督举报渠道和电话:020-37288824。 中国科学院大学监督电话:010-82640446、88256215。 七、本工作方案由中科院广州能源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中科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研究生部 2016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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