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信息
|
硕士招生
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国科大”)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能源科学与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能源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拟录取工作。 二、复试管理机构 复试工作由能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研究生部组织落实,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基本要求 按照中国科大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制定能源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四、复试要求及程序 1.复试确认 我院将通过中国科大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xspt.ustc.edu.cn)通知入围复试的考生复试相关信息,请报考我院的考生注意查收。进入复试的考生,须于3月20日前登录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材料。逾期未登录系统确认参加复试,或未按系统要求完整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当天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查验材料并对复试资格进行确认,原件核验后返还给考生。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和拟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所要求的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须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3)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 (4)反映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5)其他能够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等。 (6)《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简历及自述》,内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本人签名。(附件1) (7)《政治思想表现调查表》(需加盖公章),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附件2) (8)《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落款手工填写,字迹工整。(附件3)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科研综合能力、英语、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等。 (1)科研综合能力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综合并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述的逻辑性和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以及相关的试验、计算机操作(针对某些专业)等动手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力。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情况选考一门专业课,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2小时,由研究生部组织。专业面试,由各复试小组组织。 (2)英语复试包括英语笔译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英语笔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占英语复试总成绩的60%,由研究生部组织。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英语复试总成绩的40%,由各复试小组组织。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纪律要求 在复试全过程中,考生严禁录像录音、严禁将笔试试题及材料、面试问题等发给与本人考试无关的人员;严禁获取影响考试成绩的他人帮助;严禁使用与考试无关的软件。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5.复试时间 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复试面向报考我院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具体日程详见《2026年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第一批)》(附件4)。其他批次复试的考生范围、时间及安排将根据中国科大招生工作进度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公示于我所官网“研究生教育专栏”。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为百分制。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英语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译占60%,口语占40%)×2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对于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所将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按照学校要求统一公示。 六、体检 1.体检在拟录取后按照中国科大要求统一进行。 2.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七、其他事宜 1.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络或电话通知。其他未尽事项,按照中国科大相关规定执行。 2.达到国家分数线而未达到中国科大复试线的或复试后未能录取的考生,请自行按照有关规定和通知向其他院校申请调剂,我所不负责联系调剂事宜。 3.请考生自行联系并解决复试期间的住宿,来回路费、食宿费均自理。 八、复试的监督及复议 参加复试考生,对其复试成绩或复试过程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部提交书面投诉/申诉/复议申请(需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联系电话、投诉/申诉/复议事由)。研究生部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下,对投诉或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属实者提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联系电话: 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020-87057626(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 广州能源所纪监审办公室:020-37288824(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能源科学与技术学院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2026年3月19日 |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备案号:粤ICP备11089167号-2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 邮编:510640 电话:020-87057639(办公室) 87057637(科技处)
传真:020-87057677 E-mail:web@ms.gie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