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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

“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简介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7-18  |  【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低碳试点省份的工作,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广东省低碳政策发展路线;促进广东省碳金融资本市场多品种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实践推动广东省低碳商业模式的创新;促进企业、个人积极参与低碳行动,发展低碳经济,经多方沟通,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广东省技术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所、招商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联合倡议发起成立“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获得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筹备同意,广东省发改委也应邀作为业务指导单位。
  该促进会将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广大民众和企业对“低碳发展”的意见和诉求,促进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交流,开展低碳技术成果推广,推动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加强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包括举办展览会、学术会议、人员互访、信息交流、合作研究等活动;为社会提供公共环境信息和宣传教育活动,搭建低碳经济领域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平台。组织开展低碳消费、低碳生活、低碳出行等公益性活动,提高全社会的“低碳”意识;积极配合“低碳试点省”工作,组织开展表彰、奖励等活动。
  参与组织实施低碳产品认证、工程示范、技术评估等工作。接受企业委托,承担低碳能源项目评估论证及成果鉴定;
  促进会的成立将为我省相关政府部门、研究、教育机构、工商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等搭建一个良好的低碳发展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低碳试点省”工作更好开展,为此,我们开始吸收第一批会员加入促进会,一起分享、交流、推动我省的低碳发展。
  本促进会使命:
  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低碳发展政策,推动有利于我省低碳发展的产业结构调整市场模式的创新实践。
  ●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政府与工商企业、科研机构及非政府组织关于低碳发展的沟通渠道。
  ●建立国内、国际低碳发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
  本促进会具体业务:
  ●了解社会对“低碳发展”的诉求,主动向政府相关部门献计献策。
  ●把握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低碳经济发展动向,与会员分享国内外成功的商业案例,交流最新的低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情况和低碳项目商业机会。
  ●接受政府委托,参与组织实施低碳产品认证、工程示范、技术评估。
  ●接受企业委托,承担低碳项目评估论证及成果鉴定。
  ●为社会提供公共环境信息和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低碳生活、低碳消费、低碳出行等公益性活动。
  ●积极配合“低碳试点省”工作,组织开展表彰、奖励等活动。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2.具有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向本团体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
  4.优先享有本团体提供的各种服务和会员间相互合作的权利,如可免费获得国内外低碳信息资讯,与会员企业进行低碳业务交流合作等。
  会员应尽义务:
  1.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议;
  2.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3.致力于本团体的建设;
  4.接受并支持本团体组织的调研活动;
  5.按时缴纳会费
  入会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承认本团体章程,愿意参加本团体的活动,均可提出入会申请。
  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筹备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强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能源路4号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技术集成大厦2楼。
  电 话:020-87057617 传 真:020-87057302
  E-mail:weiq@ms.gie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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